中石油新疆局改制企业聘请国融大通担任投资银行顾问
发布日期:2015-08-06浏览:1876
2015年5月18日,在克拉玛依油田,中国石油集团新疆石油管理局钻井公司的五家改制企业联合成立工作组,共同聘请国融大通担任投资银行顾问,负责五家企业的整合发展与海外上市事务。
五家企业包括新疆塔林投资集团公司和克拉玛依市鑫塔公司、荣昌公司、迪马公司及黑豹工程公司,是我国石油行业钻井系统迄今仅有的职工身份置换改制企业,在中石油的大力推动下于1998年进行了带资分流。当前,各单位的年产值合计达四亿多元,净资产收益率达12~38%之间。但由于当年改革仓促,未能将上级承诺的业务关系以法律方式确定下来,并缺乏公允、持续的价格调整机制;加之缺乏融资能力,难以抓住我国石油行业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企业发展陷入战略迷失。
国融大通按照上市标准提出了系统性、前瞻性的整合方案,运用创新方法设计了和原主体企业间《关于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协议书》及《产品与服务价格成本审定办法》,为改制企业长足发展优化内外环境。
五家企业包括新疆塔林投资集团公司和克拉玛依市鑫塔公司、荣昌公司、迪马公司及黑豹工程公司,是我国石油行业钻井系统迄今仅有的职工身份置换改制企业,在中石油的大力推动下于1998年进行了带资分流。当前,各单位的年产值合计达四亿多元,净资产收益率达12~38%之间。但由于当年改革仓促,未能将上级承诺的业务关系以法律方式确定下来,并缺乏公允、持续的价格调整机制;加之缺乏融资能力,难以抓住我国石油行业发展带来的历史机遇,企业发展陷入战略迷失。
国融大通按照上市标准提出了系统性、前瞻性的整合方案,运用创新方法设计了和原主体企业间《关于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协议书》及《产品与服务价格成本审定办法》,为改制企业长足发展优化内外环境。